證監會公布為滬股通及深股通引入投資者識別碼制度
2017年11月30日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公布,就為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的滬股通及深股通引入投資者識別碼制度的建議,已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達成共識(註1)。
為協助市場作好準備,香港聯交所即將發表一份資料文件,說明建議制度的運作細節。建議制度擬定於2018年第三季度實施。
本著互惠原則,及為了協助對方履行在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的監管職能,證監會與中國證監會亦同意在滬股通及深股通實施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後,盡快為港股通引入類似制度。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在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對等實施投資者識別碼制度之計劃,顯示了證監會及中國證監會決心通過有效的監控及監察,在打擊市場失當行為方面進一步加強監管合作。這對於維護市場廉潔和加強對兩地市場投資者的保障至關重要。長遠而言,我們亦計劃為所有在香港聯交所進行的交易實施投資者識別碼制度。此舉與全球其他主要市場所採取的類似措施相符。”
滬股通及深股通引入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將涉及香港聯交所及其附屬公司收集和使用個人資料,以及向內地交易所及中國證監會轉交有關資料。證監會將與香港聯交所合作,以便這些資料的收集、使用和轉交遵循所有適用的資料私隱法例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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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