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402條,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指明,刊載於下述的電子表格,須應用於根據《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第56(1)、(2)及(3)條須呈交的申報表,由2008年11月1日起生效。
註:由2011年10月1日起,需要提交財務申報表的持牌商號,如採用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7或2010版本編製財務申報表,可下載及使用“財務申報表-適用於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7、2010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