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修訂)規則》規定,由2008年11月1日起,所有持牌法團均須透過證監會核准的聯線通訊系統,以電子方式向證監會遞交財務申報表。 請按以下圖標或連結登入電子申報表系統,以遞交財務申報表。
負責人員及獲授權簽署人需要申請監會電子證書、證監會電子證書的私人密碼及登入密碼,方能透過互聯網進入電子申報表系統。有關領取證監會電子證書及密碼的詳情,請致電本會的電子申報表系統求助台熱線(852) 2283 6883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