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場上各行各業的相關人士組成,以反映各類市場參與者的廣泛意見。這些委員會可分為兩類,即諮詢委員會和監管事務委員會,並在本會的機構管治方面擔當重要角色。
諮詢委員會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成立,就有關證監會履行職能的政策事宜提出精闢意見及建議。委員會由本會主席領導,成員包括行政總裁及另外不多於兩名執行董事,其餘大多數成員是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授權財政司司長委任的外界代表。
各監管事務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
同樣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成立,每個委員會專門負責特定的監管範疇,例如投資產品、收購與合併及股東權益。委員會成員由董事局委任,包括非執行董事、執行董事,而外界代表則佔大多數。
- 學術評審諮詢委員會
-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委員會
- 紀律研訊主席委員會
- 投資者賠償基金委員會
- 提名委員會
- 產品諮詢委員會
- 公眾股東權益小組
- 證券賠償基金委員會
- 證監會(香港交易所上市)委員會
- 證監會(香港交易所上市)上訴委員會
- 股份登記機構紀律委員會
- 股份登記機構紀律上訴委員會
- 收購及合併委員會
- 收購上訴委員會
最後更新日期: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