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事宜

透過視察及壓力測試進行監管

去年,我們對持牌公司共進行了252次以風險為本的實地視察。個別公司的財務是否穩健,以及其對客戶資產的保管,乃視察時其中一些重點關注的風險範疇;此外,部分視察針對不同公司在特定範圍的合規情況,例如防止洗黑錢、銷售手法和基金經理業務操守等方面。

歐債危機引發市場波動,持牌公司因而可能面對更大財務風險。我們就持牌公司的財務風險進行了壓力測試,並分析其結果。我們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研究由是次危機所產生的問題。為應付歐洲主權國債務惡化問題,專責小組就不同假設情況進行應變預演。此外,我們與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交流該等有潛在歐債風險的銀行集團之附屬持牌公司的資料。

處理明富環球結業事宜

在明富環球集團停止營運後,我們隨即於2011年11月1日採取迅速行動,對明富環球香港有限公司(明富環球香港)發出限制通知,指令保存客戶資產。我們必須採取果斷行動,讓尚未平倉的客戶持倉和未履行的交收責任得以有秩序地處理。我們指令明富環球香港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妥善保存客戶資產。2011年11月2日,法院委任臨時清盤人,主理清盤事宜。我們一直與臨時清盤人保持緊密聯繫。2011年12月,臨時清盤人獲法院批准就客戶資金作中期攤還。

此外,我們密切監察明富環球集團倒閉事件所引致的風險,冀盡量減低事件對香港投資者及本港市場的影響。

促進合規

去年,在監管持牌公司操守方面我們進行了下列工作:

  • 為加強業界遵守有關銷售手法的規定,證監會與金管局進行一項喬裝客戶檢查計劃。該計劃集中檢查中介人在幾方面的合規情況,例如“認識你的客戶”程序、解釋產品特點及風險披露,以及評估產品是否適合客戶等。檢查計劃發現選定的持牌公司有以下的不足之處:
    • 對建議的產品認識不足;
    • 對產品的特點及/或相關風險的披露解釋不足或提供不正確的解釋;
    • 對證監會的要求或常規作出不準確的口頭陳述;及
    • 在評估產品是否適合客戶時,沒有考慮客戶的所有相關個人情況。
    該計劃有關證券界別的檢查結果於2011年5月公布,就檢查結果我們提醒持牌公司嚴格檢討其系統及監控措施,以確保完全符合相關監管法規的要求。我們將繼續不時借助檢查計劃,評核持牌公司有否遵守銷售手法的規定。
  • 就協助持牌公司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中適用於指明的金融機構的規定,我們發出新指引。該條例於2012年4月1日正式生效。新指引是在業界參與及其他監管當局合作之下共同制訂,旨在協助持牌公司及其聯繫實體設計及實施適切有效的政策、程序和監控措施,以符合相關法例要求及/或其他適用監管規定。為協助有關機構做好實施準備工作,我們舉辦多場研討會,為超過1,100名出席的業內專業人士提供培訓。
  • 就協助推行建議的場外衍生工具監管改革,我們參照國際標準,檢討及更新《證券及期貨(財務資源)規則》中有關場外衍生工具的資金規定,並計劃於2012年內就修訂建議進行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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