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優次

重點1:香港作為環球金融體系的重要一員

不少香港市場參與者 — 無論是上市公司、經紀行、基金公司,或以其他資本及資金模式運作,其業務均遍及全球。因此,香港必須有足夠能力抵銷外圍衝擊,及透過與全球各地監管機構的緊密合作,更有效地監管我們的市場。

雖然跨境監管合作在市場失當行為及金融罪行的執法方面已經相當成熟,但環球金融危機及其餘波 — 自雷曼兄弟倒閉至2011年明富國際清盤 — 均顯示緊密的跨境監管合作亦須延伸至政策、風險及監督方面。

擬定環球監管政策議程

金融危機過後,多個國際組織及機構包括“二十國集團”、 “金融穩定委員會”、“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及“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識(國際證監會組織)”,均採取相應措施。

香港的參與目的主要是就監管政策議程的制訂作出有意義的貢獻,以及在迎合國際協定和顧及市場實況的原則下,實踐環球監管目標。

“國際證監會組織”是環球證券市場的標準制訂組織及有關政策的討論平台,我們將繼續透過該組織,積極參與環球金融監管的討論,並會持續支持“金融穩定委員會”的工作:

  • 積極參與“國際證監會組織”的工作:證監會是“國際證監會組織”的七個常設委員會和各主要專責小組的活躍成員,分別擔任“國際證監會組織監管市場中介人常設委員會”的主席,以及以聯席主席的身分,領導專責非中央結算衍生工具的工作小組 — 該工作小組由“金融穩定委員會”領導,成員亦包括“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國際證監會組織”、“支付及結算系統委員會”及“全球金融體系委員會”。
  • “國際證監會組織”的主席:由2013年5月起,證監會將擔任“國際證監會組織亞太區委員會”的主席,預期會更積極參與制訂有關的環球監管議程。

在本港實施環球監管改革

目前的改革包括:

  • 場外衍生工具:我們計劃在第二季就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監管制度的建議發表諮詢總結,其後將於第四季把有關草案列入立法會議程,並於2012年下旬推出另一份關於附屬法例的公眾諮詢以落實新的監管制度。與此同時,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正分別著手於2012年內,為場外衍生工具設立儲存庫及新的結算所。
  • 淡倉申報制度:《證券及期貨(淡倉申報)規則》已於2012年6月18日生效;這將有助我們更有效監察沽空活動,包括偵察大額淡倉的積累。由2012年9月起,我們將公布每一隻股票的合計淡倉量,以增加市場的整體透明度。
  • 電子交易:我們正著手制訂電子交易的監管規定,包括網上交易、程式交易及直接市場接入交易,並預期於2012年內就有關規定的建議進行公眾諮詢。

積極參與關於系統風險的環球監管研討

“國際證監會組織”於2010年採取新的主要原則,幫助監管機構識別、評估及減低系統風險,以及重新檢討其監管權限。目前,維持金融市場的穩定及控制系統風險均為環球監管體系的焦點。有見及此,證監會已成立新的風險及策略組,以提升現有的風險評估功能。

該專責小組正代表本會參與“國際證監會組織風險及研究常設委員會”的工作,探討有關中央結算交易對手、高頻交易、信貸違約掉期、結構性產品方面的發展、影子銀行及金融風險披露等議題。

此外,風險及策略組亦負責協調本會內部各營運部門的緊密合作,從而更有效地識別出市場及監管方面的主要風險,以及共同制訂減低有關風險的措施。

該專責小組並會與業界維持公開及緊密的溝通。

作為更緊密環球監管合作的一員

誠如金融危機所顯示,大型金融機構的運作具國際性影響。因此,加強跨境合作乃刻不容緩,而香港亦鼎力配合。例如,由本會中介團體監察科高級總監浦偉光先生擔任主席的“國際證監會組織監管市場中介人常設委員會”,以及本會所參與的多個“國際證監會組織”專責小組,包括無監管金融實體專責小組及金融市場及產品專責小組,均致力探討系統性問題的準則,以識別出中介人、向散戶投資者銷售結構性產品及對沖基金方面的系統性問題。

本會將於2012年內進行一份關於持牌對沖基金經理及顧問的調查,以配合“國際證監會組織”的一項資料收集工作。

重點2:採取多項措施進一步保障投資者

持續不穩的環球經濟環境繼續為香港帶來波動及風險(詳情請參閱 〈主席回顧〉)。同時,我們更面對金融創新及交易科技發展所帶來的風險。支持市場發展的同時,保障投資者利益一直是本會的首要任務。

上市公司市場

在披露為本的監管制度下,我們須確保業界參與者向公眾提供具質素的資訊,方可維持市場誠信及保障投資者。因此,我們正積極著手完成多項有關的改革工作,並將陸續檢討其他部分的監管制度:

  • 保薦人的監管制度:我們於2007年推出保薦人指引,訂明有關規定從而提升保薦人在新股上市方面的水平。我們並於2012年5月推出諮詢文件,提出一系列建議,旨在維持上市市場的質素以及鞏固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建議的《操守準則》*將綜合保薦人就新股上市需遵守的現有及新增規定,有助確保他們處理新股上市的盡職審查時,作出合理的判斷。
  • 股價敏感資料的披露:《2012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在2012年5月4日刊憲,就上市公司和其高級管理層在披露股價敏感資料方面,施加法定責任。我們已發表一份《內幕消息披露指引》,以協助上市公司符合有關的新規定。該新法例將於2013年1月1日生效。另一方面,我們正與香港交易所探討一項股份停牌政策,以便上市公司於交易時段內發布股價敏感資料。
  • 來港上市的海外公司:申請來港上市的非內地海外公司一直有上升的趨勢。我們會繼續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合作,檢討處理海外公司申請以香港為主要上市市場及第二上市市場的策略,以推動這個重要市場的發展,以及探討有關的投資者保障問題。聯交所預計將於2012年內推出一份關於主要上市及第二上市重要原則的諮詢文件。
  • 規管上市集體投資計劃的披露及市場失當行為:我們計劃將《證券及期貨條例》中關於市場失當行為及權益披露的條文,涵蓋至上市封閉式集體投資計劃,並於本年度向政府建議有關的法例修訂。

提升中介人水平

中介人的質素為保障投資者方面的重要一環,而我們亦繼續在這方面取得重要進展:

  • 修訂《操守準則》*:《操守準則》進行修訂後,關於投資產品銷售的新規定逐步生效,並於2011年9月全面實施。我們將繼續透過現場視察,密切監察中介人的合規情況。
  • 修訂《操守準則》*及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為支持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的成立,我們於2012年6月修訂了《操守準則》,規定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必須加強投訴處理程序,以及遵守調解程序的條文。該調解中心將涵蓋受證監會及金管局監管的金融機構,透過調解及仲裁處理總額不超過500,000元的金錢糾紛。

    其他旨在打擊市場失當行為及改善金融市場監察的《操守準則》修訂將於2012年12月1日生效,包括:

    • 將客戶交易指示的電話錄音紀錄的保存期由三個月延長至六個月;
    • 禁止在工作地點以流動電話接受客戶交易指示;
    • 規定第三方須獲得書面授權,方可利用客戶帳戶發出交易指示;
    • 規定金融機構須向證監會匯報客戶涉嫌觸犯市場失當行為的情況;及
    • 規定金融機構一般須允許僱員為證監會及金管局擔任專家證人。
  • 專業投資者:我們在2011年12月修訂了專業投資者資格的舉證規定,並將若干法團納入專業投資者類別之一。此外,我們正著手對整個專業投資者制度進行全面檢討,並計劃於2012年內諮詢公眾。

秉持有效執法

我們將繼續積極打擊金融市場的失當行為及罪行。未來一年,我們將加倍留意保薦人在處理新股上市時的操守及上市公司的管理情況。我們亦會充分利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及214條賦予本會的權力,在適當的情況下向高等法院申請,勒令有關人士作出補償,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此外,我們將加強與內地及海外監管機構在執法方面的合作,以防境外市場參與者以不法活動損害本港市場。

本會現已有權直接在內幕交易審裁處提起研訊程序。我們將確保備有足夠資源應付有關的額外職能,並妥善運用新增的職權,以確保市場失當行為得到有效及公平的處理。

協助成立投資者教育中心

隨著有關法例最近正式通過,證監會將成立一間專責投資者教育的附屬機構 — 投資者教育中心,廣泛涵蓋銀行、證券及其他金融服務及產品的投資者教育。

該新成立的中心預期會由2012年10月開始運作。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

重點3:繼續推動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

支持香港穩健並持續發展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是我們的法定監管目標及重要工作之一。

進一步發展香港成為人民幣中心

香港在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一直扮演關鍵的角色。同時,作為內地資金輸出及輸入主要樞紐,香港的地位亦因而得已提升。

我們將繼續支持政府發展人民幣離岸業務的有關工作,積極與兩地各有關當局及業界合作制訂相關政策。建立強健的市場基建以推動這方面發展尤為重要。

我們並會繼續透過投資者教育工作,幫助公眾了解各種人民幣投資產品的性質。

落實證券市場無紙化

我們將繼續著手實現一個全面電子化、無紙化的證券結算系統,從而提升香港市場的整體效益及競爭力。

為落實有關措施,我們計劃在未來一年就相關的附屬法例諮詢公眾。

重點4:推行機構變革

為了在日趨複雜的營運環境下維持最佳效益,本會必須積極培育人才、增進與外界的溝通,以及確保各部門均朝著本會的首要目標通力合作。

增進內部合作

我們成立了多個跨部門小組,目前主要專責的議題包括打擊洗黑錢、直接在內幕交易審裁處提起研訊程序、新法例下上市公司的股價敏感資料披露、新股上市保薦人的監管制度、場外衍生工具的監管制度,以及國際事務。前述的風險及策略組將發揮重要的新功能,協調各部門作出緊密合作以應付主要的監管風險。此外,本會將繼續加強中央統籌政策發展及研究方面的工作。

培育人才及貫注更多元化的經驗

我們將繼續培育人才,確保他們備有所需配套及最新資訊執行本會的監管工作。

未年一年,我們將就鞏固證監會作為“最佳僱主”形象方面再創新猷,以吸引更多來自金融市場不同崗位的高質素求職者,務求為本會吸納更具多元化經驗及技能的人才。

加強對外溝通

我們正著手重建本會的網站,並計劃在2012年第三季推出一個功能更強、資訊更全面的新版本。

新網站將結合方便的版面導向及具高效的搜尋功能,為本會各主要目標服務對象 — 包括中介人、金融機構、其他市場參與者、關注人士及公眾 — 提供更切合其需要的資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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