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產品

我們不會預先判斷個別產品是否適合投資者,亦不會評定其優劣,但我們規定所有零售投資產品均須在銷售文件刊載充份而準確的資料,讓投資者在掌握充分資料的情況下作出決定。

擴充人民幣投資產品種類

內地政府支持香港發展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本會於年內因應此政策方向而進行的工作取得進展,令可供香港投資者揀選的人民幣投資產品更具深度,而且選擇更多。

中央政府宣布RQFII計劃後,我們隨即與內地相關部門及RQFII額度持有人緊密合作,配合計劃試驗階段的推行。根據RQFII計劃,合資格內地基金管理公司和證券公司的香港附屬公司,可利用在香港籌集的人民幣資金投資內地證券市場。透過投資於根據RQFII計劃設立的基金,香港零售投資者首次得以人民幣涉足內地的股票與債券市場,特別是銀行間債市。自計劃於2011年12月推出以來,我們已認可了19隻RQFII基金,其相關獲批的RQFII總投資額度達人民幣190億元。

年內,人民幣產品種類繼續擴展,有多隻人民幣計價債券基金相繼推出,主要為投資於境外發行及配售的人民幣計價債券。本會認可了四隻人民幣計價債券基金,令同類的證監會認可人民幣債券基金增至八隻。

其他最新獲認可的人民幣產品包括:全球首隻以人民幣計價及交易的黄金交易所買賣基金(exchange-traded fund,簡稱ETF)和全球首隻人民幣房地產基金。

理柏香港基金年獎2012

恒生人民幣黃金ETF的上市儀式

加強監管交易所買賣基金

根據市場調查,按市值計香港是亞洲(僅次於日本)第二大ETF市場。年內,本會認可了25隻ETF,令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獲證監會認可的ETF總數增至89隻。於財政年度結束時,該等基金的總市值達974億美元,較去年同期的886億美元上升9.9%。

市場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香港共有24隻ETF追蹤A股指數表現,其平均每日成交額約佔ETF總成交額的64%。

為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我們引進一項新規定,即2011年10月31日前所有受證監會規管的本地合成ETF均須備有至少100%的抵押,以確保不會出現因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模擬指數表現而引致無抵押的交易對手風險;若該等ETF的抵押品是股本證券,則抵押證券的市值必須至少相等於相關交易對手風險總額的120%。

轉移結構性產品的規管制度

自2011年5月相關法例修訂生效後,所有屬股份或債權證形式的結構性產品,其公開發售將轉由《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規管,而不再受《公司條例》的招股章程制度所規管。根據新制度,所有公開發售的結構性產品,無論是以哪一種法律形式發行,其發出的廣告及銷售文件均須獲證監會認可,除非已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得豁免。年內,我們共認可了85隻結構性產品及141份結構性產品的銷售文件。

審閱產品資料概要及銷售文件

自2011年6月25日起,所有證監會認可基金和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投資相連壽險計劃),均須向投資者提供產品資料概要和符合若干額外披露規定的銷售文件。

我們稽核了多個證監會認可單位信託基金和互惠基金的產品資料概要,以及證監會認可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的銷售文件,發現我們所審閱的大部分文件均能符合披露規定,而在披露方面存在問題的少量銷售文件,發行商皆能迅速採取修正行動,以達到規定的標準。為業界提供指引,助其制訂及改良銷售文件中有關披露的部分,乃本會持續協助業界保持合規的其中一項工作。

公布基金管理活動調查

2010年7月,我們公布《基金管理活動調查》。調查結果顯示2010年香港基金管理業的合計資產達100,910億元(較2009年增加18.6%),表現較2007年所創的最高紀錄96,310億元還要出色。上述總值增長說明,資金持續流入亞太區投資市場。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