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表本“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名單”,並不表示:
- 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已符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條例》)附表3G第3條所載的有關成爲《打擊洗錢條例》附表3G第4條下被當作獲發牌的任何條件;
- 證監會確認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已根據《打擊洗錢條例》第53ZRK條提出申請;
- 證監會根據《打擊洗錢條例》附表3G第3(2)條藉書面確認收到有關申請;或
- 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有合理機會成功地證明其有能力遵守《打擊洗錢條例》附表3G第3條下的相關法律及監管規定。
證監會保留退回或拒絕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的牌照申請及/或根據《打擊洗錢條例》附表3G第3條向其發出不當作為獲發牌的通知的權利。
最後更新日期: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