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承諾
本會承諾在履行監管職能時,會積極回應公眾、市場參與者和受證監會監督的中介人的需要。
 

服務

目標

投資者諮詢 初步回應電話諮詢
5 個工作天
初步回應書面諮詢
5 個工作天

公眾投訴

初步回應口頭及書面投訴

2 周

一般查詢 初步回應透過enquiry@sfc.hk提出的查詢
5 個工作天
發牌申請 處理代表 的牌照申請 (臨時牌照
7 個工作天
處理代表 的牌照申請 (一般牌照
8 周
處理代表 的牌照申請 (負責人員牌照
10 周
處理法團 的牌照申請
15 周
處理隸屬關係的轉移
7 個工作天
修改/寬免及後償貸款申請 在收到申請後確認收妥有關申請
2 個工作天
投資產品的認可 接獲認可申請後著手處理有關申請
2 個工作天
在著手處理單位信託、互惠基金、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及強制性公積金匯集投資基金的申請後,給予申請人初步回覆
7 或 14 個 工作天1
在著手處理其他計劃的認可申請後,向申請人作出初步回應
14 個工作天
註1

由2011年5月1日起,就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而言,我們致力於14個工作天內著手處理以下類別的計劃:

  • 新傘子基金
  • 新基金管理公司的計劃
  • 《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第8章所指的專門性計劃
  • 運用經擴大投資權力的UCITS計劃
  • 對監管政策有影響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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