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承諾
本會承諾在履行監管職能時,會積極回應公眾、市場參與者和受證監會監督的中介人的需要。
服務
目標
投資者諮詢
初步回應電話諮詢
5 個工作天
初步回應書面諮詢
5 個工作天
公眾投訴
初步回應口頭及書面投訴
2 周
一般查詢
初步回應透過
enquiry@sfc.hk
提出的查詢
5 個工作天
發牌申請
處理
代表
的牌照申請 (
臨時牌照
)
7 個工作天
處理
代表
的牌照申請 (
一般牌照
)
8 周
處理
代表
的牌照申請 (
負責人員牌照
)
10 周
處理
法團
的牌照申請
15 周
處理
隸屬關係的轉移
7 個工作天
修改/寬免及後償貸款申請
在收到申請後確認收妥有關申請
2 個工作天
投資產品的認可
接獲認可申請後著手處理有關申請
2 個工作天
在著手處理單位信託、互惠基金、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及強制性公積金匯集投資基金的申請後,給予申請人初步回覆
7 或 14 個 工作天
1
在著手處理其他計劃的認可申請後,向申請人作出初步回應
14 個工作天
註1
由2011年5月1日起,就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而言,我們致力於14個工作天內著手處理以下類別的計劃:
新傘子基金
新基金管理公司的計劃
《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第8章所指的專門性計劃
運用經擴大投資權力的UCITS計劃
對監管政策有影響的計劃